财险十大典型赔案
案例1 企业客车人员财产损失 获赔143.7万余元
某商贸有限公司2014年7月17日向永安产险乌鲁木齐中支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2014年8月26日12点20分左右,该公司一大型客车行驶至甘肃酒泉市瓜州县境内与对向行驶重型半挂车正面碰撞,造成车内14人身故(12人当场身故,2人医治无效身故),35人不同程度受伤,三者半挂车内2人身故,双车与道路交通设施严重受损。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属于保险责任。公司先后对三者主挂车人员、车辆进行预付61.2万元,对被保险车辆的损失预付62.5万元。事故发生后,公司派专人前往事故发生地,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此案在相关资料收集齐全后,经与被保险人协商,赔偿金额143.7万元。
案例2 庐江6•28洪水致损 预赔200万元
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9月14日向都邦财险新疆分公司为其安徽庐江环圩河50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投保了安装工程一切险。2016年6月27日,庐江县突降大暴雨,项目部根据情况,及时将人员撤离,确保了人员安全但受损物资未能及时撤离转运。接到报案后,公司立即与被保险人取得联系,安排专人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查勘。经核定,预计赔付金额300万元左右。为帮助被保险人及时恢复生产,公司对被保险人进行了先行赔付220万元。
案例3 企业瓦斯爆炸事故 获赔1200万元
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3月29日向中华联合产险五家渠分公司投保了财产一切险,2014年7月5日20时43分(北京时间),该公司一号井+708米水平西翼中大槽煤层综采工作面顶板巷在锁风启封压缩板闭时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7人遇难,3人受伤,一号井下转载机、破碎机、牵引采煤机等设备受损。事故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积极开展后期理赔工作,在完成对死伤人员的责任险的赔付的情况下,及时展开了对井下财产的理赔处理。2016年9月28日,向该企业赔付1200万元。